十六大以来的十年,是中国经济高速腾飞、金融改革全面深化的十年,经济发展、金融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十年来,人民银行抓住机遇、与时俱进,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零售支付服务主体多元化发展,非现金支付工具日益普及并创新不断,支付服务环境大幅改善,我国零售支付服务市场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
一、解放思想 适时调整支付体系建设策略
20世纪后期,发达国家率先在金融领域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极大的推动了金融服务现代化进程,促进了支付体系建设快速发展。长期影响支付体系的法律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支付工具更加多样化,支付系统更加标准化,监督管理更加规范化。改革开放以后,在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基础上,人民银行确立了支付体系建设多元化、信息化、市场化的发展路径,先后完成了支付工具改革、联行清算体制改革、电子联行系统的开发运行、银行结算改革和金卡工程等。但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支付体系建设,尤其是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法律制度建设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
2002年11月,十六大报告提出“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使金融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明确了金融改革的方向,为支付体系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机遇。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和完善统一、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系统”,进一步明确了支付体系建设的目标。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修改决定,对人民银行的职责作出重大调整,进一步明确了人民银行作为支付体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监督者的职能。
面对新的机遇,人民银行解放思想,适时调整支付体系建设策略。一是狠抓履行职能,将支付结算管理办公室改为支付结算司,并及时修订“三定”方案,在原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增加了“制定全国支付体系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支付体系建设”的内容。二是以“促进发展、加强监管、惠及民生”为目标,以丰富服务主体、工具推广、系统建设、监督管理为抓手,积极推动我国零售支付服务创新和发展。
(一)推进银行业机构改革,满足多层次的支付服务需求
2002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并将农村信用社改革提到重要位置。十年来,5家国有商业银行先后完成股份制改革,并公开发行上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组建了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也实现了快速发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数量快速增加的同时,种类更加丰富,满足了不同地区、不同客户群体的支付服务需求。
各大型商业银行纷纷在境外和农村增设机构网点、延伸服务渠道。目前,工商银行已在全球39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近400家境外机构,代理行网络覆盖全球138各国家和地区,外资代理行总数达到1630家。中国银行境内网点超过1万家,其中县域网点突破3000家。全辖ATM和自助终端设备分别超过3.9万台和2万台。邮储银行3.8万家网点已覆盖全国超过98%的县级区域,其中中西部地区网点数量超过2.4万个。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进一步下沉经营管理重心、面向“三农”调整业务结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近8万家网点,提供全国近八成的农户贷款。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成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主力军。截至2011年末,我国提供支付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2家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5家大型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44家城市商业银行,212家农村商业银行,190家农村合作银行,2,265家农村信用社,1家邮政储蓄银行,40家外资法人金融机构,635家村镇银行。
(二)建立市场化清算机构,提供安全高效支付清算服务
随着上世纪90年代“金卡工程”的实施,我国逐步构建了统一的银行卡跨行交换网络框架,实现了银行卡联网通用“314”目标,但困扰我国银行卡联合发展的运营机制问题仍没有解决,银行卡也尚未完全实现全国范围内联网通用。为促进银行卡市场可持续发展,人民银行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基础上,决定成立专门的银行卡跨行交易清算服务机构。2002年3月,国内银行卡联合发展组织——中国银联在上海成立。经社会各方共同努力,银行卡实现全国范围内联网通用,银行卡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新产品、新服务不断涌现,受理环境逐步完善,持卡人用卡意识不断提高。银行卡成为个人消费使用最频繁的支付工具,全国人均拥有银行卡已经从2002年的不到0.5张,增长到2012年的2.64张。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联网商户超过440万户,联网POS超过670万台,ATM超过40万台,银行卡渗透率超过46%。银行卡在便利支付、拉动消费、促进流通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显著。
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由于缺乏资金汇划渠道,农村信用社无法办理银行汇票业务。城市商业银行也只能依靠代理行提供异地支付业务的资金清算。为解决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资金汇划渠道不畅的困难,人民银行先后批准成立了城商行资金清算中心、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专门办理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的汇兑和银行汇票等业务。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通过农信银资金清算系统办理的业务量由2006年的96万笔、115亿元,快速增长到2012年的8,667万笔,清算资金20,123亿元,有效推动支付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满足了偏远农村地区的基本金融服务需要。城商行资金清算中心在做好城市商业银行汇兑和银行汇票业务资金清算的基础上,完成代理村镇银行支付清算平台的开发,做好了城商行资金清算中心支付清算系统联网村镇银行的准备工作。
(三)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积极引导支付机构规范发展
近年来,随着支付服务需求日益多样化、差异化和个性化,
非金融机构越来越多地从信息服务逐步参与到支付服务中来,通过产品创新、细分客户群体,推动了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快速发展,提高了支付服务效率和质量,促进了支付服务市场竞争。非金融机构也因此成为中国除中央银行、银行机构和清算机构等传统支付服务组织之外的新兴力量。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运行也存在一些新的问题和风险,例如资金风险、运营风险、道德风险等。
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多元化、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人民银行先后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加快制定《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规范支付服务市场的准入要求,确保支付机构开展业务时有章可循,有效防范了支付风险。截至2012年末,我国已有197家非金融机构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其中,从事预付卡业务的115家,从事互联网业务的72家,从事其他业务的10家。
(四)顺应潮流,积极引导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发展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人民银行对支付工具进行了全面改革,建立了以汇票、支票、本票等票据为主体的支付工具体系。其中,银行汇票和支票是使用最普遍的非现金支付工具。支票的处理主要通过同城清算所进行,使用范围较小。此外,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也为客户所普遍使用。银行卡大多数是借记卡,少量是信用卡。
随着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不断应用,支付工具电子化趋势明显,银行卡普及率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预付卡、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发展迅猛。人民银行顺应潮流,不断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现代技术成果的进程,逐步建立了以票据和银行卡为主体,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为补充的支付工具体系。流通中的现金(M0)占GDP的比重逐年下降,从2002年的14.17%逐步下降到2012年的10.54%。
在银行卡方面,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了《关于规范和促进银行卡受理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通过这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银行卡市场快速发展,银行卡业务量由2000年的1.2万亿元,快速增长到2012年的346万亿元。金融IC卡从无到有,截至2012年年末,全国累计发行金融IC卡超过1亿张。
在票据方面,人民银行建成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实现了支票在全国范围的互通使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持任何一家银行的支票均可在境内所有地区办理支付。支票业务交易额从2000年的5.2万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近270万亿元。
在电子支付方面,人民银行出台专门的《电子支付指引》,引导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业务快速规范发展,保障电子支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布《关于开展农村地区手机试点工作的通知》,在部分农村地区开展手机支付试点工作,通过手机实现付款、缴费、补贴发放、小额取现等功能。
(五)借鉴吸收,加快现代化零售支付系统建设步伐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人民银行建设运行了电子联行系统,商业银行也相继建立运行了行内电子汇兑系统。这些系统主要处理跨行支付业务和商业银行系统内支付业务,也为没有支付网络的中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到2002年,我国已建成以电子联行系统为核心,同城清算系统、商业银行行内汇兑系统为基础的零售支付服务网络。电子联行系统自1991年运行以来,已有1,600多个县级以上城市开通了电子联行业务,入网金融机构近1.8万家。2000年,电子联行系统日均处理业务10多万笔,金额1,000多亿元。通过商业银行行内电子汇兑系统处理的支付结算业务日均50多万笔,金额2,700多亿元。但电子联行系统存在部分金融机构无法利用该系统提供支付服务,且只能办理系统参与者之间的贷记转账业务,资金在途时间长、支付效率低等局限性,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随着金融市场化及技术与金融相融合的趋势日益加强,经济金融全球化迅速发展,货币政策、金融市场和经济发展对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2002年10月,人民银行党委果断作出“调整定位、借鉴吸收、以我为主、自主开发、边建边用,加快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的科学决策,加快现代化零售支付系统建设步伐。2006年6月,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建成并推广到全国,为银行和支付机构创新支付业务、拓展服务功能提供了公共平台。此后,全国支票影像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相继建成运行,大大便利了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的多样化支付需求。同一时期,各银行机构相继建设新一代行内支付系统,进一步提升业务处理能力,为发展以客户为中心的金融服务、实施产品参数管理和业务创新提供条件。
至此,我国已建成包括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系统、银行卡跨行交易清算系统、城商行资金清算中心支付清算系统和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以及支付机构业务系统等在内的较为完善的零售支付服务网络。人民银行支付系统日均处理业务量由2002年的笔数不足1万笔,金额不足1万亿元,快速增长到2012年的400多万笔,7万多亿元。对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密切金融市场有机联系,加速社会资金周转,降低支付风险,提高支付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过去十年的快速发展,实现了我国异地跨行支付清算从电子联行到现代化支付系统的跨越式发展和历史性飞跃,我国支付基础设施已逐步缩小甚至赶上国外发达国家。
二、集思广益 探索零售支付服务新模式
人民银行抓住机遇、与时俱进,适时调整支付体系建设策略,为我国零售支付服务模式发展与创新指明了方向。十年来,人民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地方政府等集思广益,积极探索零售支付服务新模式,开创了我国零售支付服务的新局面,有效推动了零售支付服务的发展。
(一)人民银行以大型活动为契机,突击改进了零售支付服务水平,发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上海世博会筹备和运行期间,人民银行牵头成立上海世博会金融服务领导小组,大力推进支付环境建设,加强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加大支付产品创新力度,确保现钞供应保障及时到位,为举办世博会提供了良好的金融基础设施,支付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首先,人民银行会同上海市政府,共同成立了世博会支付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完成世博会支付环境建设各项任务;其次,与银监会共同监督检查商业银行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再次,建立联合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机制,维护金融稳定;最后,加强世博会支付需求分析,创新支付产品品种,推广银行IC卡,满足小额快速支付需求。世博会期间,各项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银行机构未发生重大客户投诉,金融服务位居窗口服务满意度首位,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一致好评。
以第26界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在深圳召开为契机,人民银行深入推进支付环境建设。首先,举办“安全支付、畅享大运”的支付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普及支付系统和安全用卡知识。其次,根据大运会期间的特殊情况,统筹安排票据交换工作。再次,指导发行“大运通”不记名金融IC卡,为参赛的各国代表团和游客提供便捷支付渠道。最后,要求银行机构每月报告改善大运支付环境工作动态,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大运会期间,深圳各项系统运行平稳,支付结算服务高效、有序,银行卡受理环境明显改善,实现了大运期间支付服务环境“零事故、零风险、零投诉”。
世博会、大运会等大型活动是对我国金融业服务能力的全面实战检验,人民银行以此为契机,组织全面改进和提高支付服务水平,进一步总结创新举措、新鲜经验,使之常态化、扩大化,发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二)银行机构以客户需求为核心,推出多样化产品和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工商银行大力普及和推广ATM等自助服务方式,持续加大ATM的投放力度,并加大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推广力度,努力为客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支付服务。截至2012年末,工商银行投入运营的ATM数量已超过6.6万台,手机银行业务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手机银行客户数已超过7000万户。目前,工商银行电子渠道完成的业务量在全部业务量中占比已达75%,每4笔业务有3笔是通过电子渠道办理的。
农业银行围绕县域优质收单市场,积极发展县域龙头企业收单商户,着力打造以经济活跃县域、中心集镇为重点的收单市场体系。组织完成助农取款系统改造工作,实现全行在省内同城、省内异地、跨省、跨行等四种情况下业务受理及收费标准差异化设置等功能,为助农取款业务在全国范围的深入推广提供了系统保障。同时,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结合点”,大力拓展连锁超时、农家店、农资店等特约商户,加快农村地区电子渠道建设步伐。截至2012年末,农业银行在县域农村地区布放POS机具总计33.8万台,占全行POS机具总量50.5%。
中国银行进一步优化渠道布局,加快网点转型。在网点和设备规模上升的基础上,加快网点的服务功能升级。截至2012年末,中国银行累计建成可办理公司金融业务、个人和公司贷款业务、国际结算业务等的大中型全功能银行网点超过1800家,充分发挥了大中型网点服务客户的标杆作用。此外,中国银行着力优化网点服务流程,自主研发并投产网点智能排队管理项目,创新推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排队预约定制功能,从客户取号、排队等候到窗口办理业务等全过程实现智能化时间安排,实现客户身份主动识别、叫号队列管理,最大程度节省客户时间,优化改善客户体验。
其他银行机构也纷纷加大投入力度,优化网点布局,完善网点功能,加强人工服务网点、自助服务终端、客户服务中心等支付服务渠道的力量配备。同时加大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的开拓力度,开发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极大的便利了消费者。
(三)支付机构以产品创新、细分客户群体为突破口,延伸银行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形成相得益彰的互动局面。借助开放的支付网络、创新的交易媒介和支付工具,支付机构不断进行支付服务产品创新,为客户提供了多样化、差异化和个性化的支付服务,更好地契合了互联网用户、手机用户等不同客户群体的支付服务需求。
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快速发展,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应用越来越丰富,除了游戏、视频等移动娱乐的应用外,与用户密不可分的公共事业缴费、机票酒店预订和移动电子商务从PC端逐渐转移到手机客户端,这些交易类移动应用的发展对手机支付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目前,支付机构就手机支付正在进行各种有益的尝试,并与银行机构、手机生产厂家、移动运营商等产业链各方进行广泛合作,探索手机支付的各种模式。包括:银行账户或银行卡的手机支付、预付费形式的手机支付和电子钱包形式的手机支付。
随着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加速,电视的数字化进程逐步加快,电视支付作为电视机接入互联网的一个重要延伸功能,开始成为大众关注的热点。据统计,我国在2010年已成为数字电视使用量最大的国家。前期,人民银行还公布了第四批支付机构的企业名单,其中首次出现了电视支付业务。电视支付牌照的发放,有助于我国电视支付的快速发展。
(四)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以辖内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先行先试,创新零售支付服务模式。提高政府性补助资金的拨付效率、安全性和透明性将会对一国经济产生重大影响。从部分国家政府支付的实践来看,法国、意大利、墨西哥和土耳其等国根据本国情况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使用、银行清算,直到资金到达商品和劳务提供者账户的全过程直接控制,以此来提高政府支付的安全性和效率。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实现自治区本级财政对各类金融机具下乡实行专项补贴奖励政策。2011年全区旗县以下农村牧区新增ATM机396台,同比增长172%,POS机新增1152台,同比增长128%。西安分行结合小额支付系统集中代收付业务功能优势,积极与省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倡导通过集中代收付业务发放各类涉农补贴资金,将涉农补贴资金更加准确、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乌鲁木齐中心支行选取布尔津县支行进行试点,以支付系统为依托,以“惠农卡、绿卡、玉卡”为支付工具,变“多行多折多卡”为“一户一卡”,通过“财政资金—国库—农户”三点一线、简单快捷的拨付模式,把涉农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农户手中,受到了当地农民的普遍欢迎。试点3年来,累计通过国库直拨发放涉农补助资金达29项、10.23万笔、金额达1595万元,覆盖4乡2镇,惠及全县4.3万农牧民。
前期,人民银行结合我国支付体系发展需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中国支付体系发展(2011-2015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是为促进我国支付体系建设而发布的第一个指导性文件,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南宁中心支行以指导意见为依据,结合辖区内支付体系建设实际情况,印发了首个省级支付体系建设规划——《广西支付体系发展“十二五”规划》。该规划着重依靠支付科技创新,切实加强农村支付体系建设,改善农村支付环境。规划实施以来,广西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持续改善。截至2012年末,广西农村地区已建设3299个银行网点,覆盖全区所有乡镇。现代化支付系统覆盖率约为82%,发放惠农卡477万张。
由于受地理位置、网络线路等因素影响,过去中沙、南沙、西沙的支付结算手段单一,金融服务相对滞后。2012年6月,三沙市成立后,为减少现金使用,充分发挥非现金支付工具“安全、方便、快捷”的功能,海口中心支行发挥政策引领作用,从7月开始,联合银、政、企在三沙市首府永兴岛开通了现代化支付系统。截至2012年末,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在三沙市永兴岛的超市、宾馆、酒店、海鲜排挡等布放银行卡POS机具10多台,三沙市基本实现享受与内陆相同的金融支付服务,彻底改写了不能办理跨行汇兑的历史,小额支付系统和网上银行、手机支付等新型支付业务已全部开通。
(五)地方政府以实际行动做表率,肯定、支持人民银行支付体系建设策略,有效改进了零售支付服务水平。
天津市按照发卡端与受理端同步入手的发展原则,全面促进金融IC卡发行与应用。在发卡领域,通过交通管理部门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发行了首张金融IC卡——“津通卡”,将金融支付功能与机动车驾驶员行政管理功能合二为一。截至2012年末,“津通卡”发卡量已超过100万张。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发行社保金融IC卡。截止2012年末,社保金融IC卡发行超过170万张。在受理领域,通过支付机构与银行卡清算组织的合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创建了金融IC卡在公共事业领域应用的新模式。
吉林省在全国率先整省推进粮食收购非现金结算工作,在坚持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市场与行政手段并重原则的基础上,不断丰富试点模式,积极推进粮食收购非现金结算工作。2011年,吉林省试点企业非现金结算所占比重由原来的不到10%上升到95%,实现粮食收购非现金结算94.70亿元。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配合,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四川省财政厅会同成都分行印发了《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配合更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对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进行补助。对在农村地区布放ATM机具和发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的金融机构,省财政厅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
三、深化改革 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
随着零售支付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不同系统之间的协调发展尤为重要,对中央银行及时评估各类系统并适时引导和促进必要的清算机制及系统改革,提出严峻挑战;支付服务主体多元化发展,服务主体数量增加,支付工具创新加快,鼓励创新和规范发展之间的平衡把握需要监管智慧。既要防止以逃避监管为目的的“创新”带来支付风险,侵害消费者权益,也要防止过度竞争可能导致市场失灵,增加社会成本,危害公共利益。如何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地履行人民银行维护国家支付体系安全、稳定、高效运行职责,完善支付结算监管,推进支付与金融创新,防范利用支付服务进行的各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公众对货币及其转移机制的信心,维护支付结算秩序和金融稳定,是人民银行今后一段时期内维护零售支付服务发展良好环境的重要任务。
我们也看到,当前中国零售支付服务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持续平稳的经济发展速度、位居世界前列的经济总量、庞大的消费市场以及居民非现金支付习惯的逐步形成,为零售支付服务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互联网、物联网、电视网和云计算等电子信息技术及其与支付产业融合趋势的不断加强,为零售支付服务的发展和创新提供了强大的技术驱动;社会征信制度的不断建立健全、个人征信体系的不断完善,为非现金支付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信用环境。更重要的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将不断深化,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将更多地依靠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发展,扩大内需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长远战略,为零售支付服务发展和创新提供了有利契机。
面对着机遇与挑战,我们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继续深化我国支付体系改革,处理好人民银行和其他市场主体的关系。在改革的过程中,坚持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地发挥人民银行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强人民银行在国家支付体系发展中的影响力、控制力,同时进一步激发银行机构以及其他市场主体的活力,不断增长发展的后劲。
在推进支付服务市场化的进程中,要鼓励、支持和指导清算机构、支付机构等依法平等地获取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以全球化的视野推动创新,推动提高国家支付体系的原始创新、消化再创新的能力。
在推动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的同时,要统筹安排城乡发展的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地推动城乡支付体系的协调发展。要让广大农民有机会获得更多的支付服务,而不是简单的将城市支付服务模式复制到农村地区。
继续与其他管理部门,如证券业监管部门和银行业监管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加强跨部门的合作,推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协调发展。
我们相信,只要抓住机会,按照十八大“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和“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和维护金融稳定”的要求,继续坚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零售支付服务发展全过程,勇于实践、勇于变革,切实履行人民银行支付体系监管职责,坚持鼓励创新和规范发展并重,坚持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并重、规模扩张和质量效率并重的原则,强化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在各方齐心协力、共同支持下,我们一定会迎来零售支付服务持续、健康、全面发展的新时期,中国特色零售支付服务的发展前景将更加广阔。
汇付天下闪pos全国招商中心,代理咨询热线:18382465455